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落实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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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夯实党建基础,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重点措施〉的通知》(渝委组〔2019126号)精神和县委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养老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缴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是指村干部任职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对象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参照专职干部管理的扶贫专干。

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坚持先缴费后补贴、不缴费不补贴的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2011日及以后的在职村干部;

(二)202011起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按规定参保缴费,且未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经批准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纳入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核定。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坚持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缴费标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1.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12%,补贴时间计算到月。

2.村干部在职期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每人3000/年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集体补助部分,补贴时间计算到月。

(二)补贴标准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村干部只能选择一种申报。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以在职时实际缴费月数核定补贴。

(三)补贴政策调整。村干部离任后,次月起不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可按现行政策以个人身份自由选择继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处理。

享受了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任村(社区)干部,不重复享受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其中:按月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现行离任生活补助标准的,则不再享受离任生活补助;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低于现行离任生活补助标准的,则按养老金与离任生活补助的差额予以补足。

三、办理流程

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行属地管理,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于次年1月底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新担任村干部的,应当在任职当月由本人办理参保手续。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向乡镇(街道)提交《酉阳自治县村干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和上年度参保缴费证明。乡镇(街道)对申请对象的参保缴费和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后,将《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附件1报县委组织部汇总。县委组织部汇总后及时向县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及时将专项补贴资金划拨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兑付给村干部。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酉阳自治县村干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乡镇(街道)对申请对象的参保缴费和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后,将《酉阳自治县村干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附件2)报县委组织部汇总。县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汇总情况,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专项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及时将专项补贴资金划拨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以集体补助方式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是稳定村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落实专人负责参保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政策的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参保申报、审核、缴费、补贴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宣传引导、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落地。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全面加强政策执行中的工作纪律,强化审核把关,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补贴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责令退还;涉嫌违纪违规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2011日起执行。

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冉伟   7555498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生伟   75556131

附件:1.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

      2.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

       3.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

2020827



附件1

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所在村

具体职务

任职

起止时间

已参保

缴费月数

参保月

补贴金额

参保

补贴

总金额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分别存档。



附件2

   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花名册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所在村

具体职务

任职

起止时间

补助金额

备注

















































































本页小计



末页累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分别存档。



附件3

酉阳自治县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

     年度)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具体

职务


参加险种

(居民/职工)


任职起止时间


参加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

上年度已参保缴费月数


申请上年度参保缴费补贴月数


申请上年度参保缴费补助金额(元)


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

保险的

申请上年度参保补助金额(元)


乡镇(街道)

社保所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乡镇(街道)

意见

乡镇街道(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分别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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