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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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312要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标准核定现将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社区

1.社区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补贴标准3500/人·月提高至3650/·

2.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副书记补贴标准3150/人·月提高至3300/·兼任专职干部的副主任补贴标准参照副书记执行

3.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补贴标准2800/人·月提高至2920/·

4.妇联主席补贴标准1100/·月提高到1150/人·月;

5.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居民小组长、下设党组织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标准400/·月提高到430/人·月;

6.“两委”其他未任职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100/·月提高到110/人·月。

(二)行政村

1.组织书记、民委员会主任补贴标准2500/人·月提高至2650/·

2.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副书记补贴标准2250/人·月提高至2400/·兼任专职干部的副主任补贴标准参照副书记执行

3.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补贴标准2000/人·月提高至2120/·

4.妇联主席补贴标准900/·月提高到950/人·月;

5.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下设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标准由300/·月提高到330/人·月;

6.“两委”其他未任职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100/·月提高到110/人·月。

(三)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执行标准

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标准调整如下: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副书记和兼任专职干部的副主任由原来的2400/·年调整为1200/人·年

2.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由原来1920/·调整为480/人·年

3.村(社区)妇联主席:由原来1200/·调整为600/人·年

4.村(社区)团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民兵连长、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原来600/·调整为240/人·年

5.村(社区)“两委”其他未任职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来240/·调整为120/人·年。

二、其他事宜

)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村(社区)专职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仍按照《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酉阳委发〔202117)执行。

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251,村(社区干部调整产生新职务当月算起,当月不足15天按半月计算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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