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职能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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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为县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来源按照现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执行。

二、宗旨和主要职能

宗旨: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资国企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相关方针和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实施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属国有企业设置、合并、撤分、重组、改制等国有资本优化布局、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四)开展县属国有企业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绩效评价服务。

(五)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我县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六)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八)负责组织县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九)协助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内设6个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会务、档案、保密、法治、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重点工作任务及交办事项督办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和相关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考评考勤、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并指导国企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信访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资产科。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研究拟订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资产租赁、采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融资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监督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租赁、抵押及调剂使用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以及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工作。对接市国资委对我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工作的指导。

(三)规划科。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方案。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负责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参与有关重大经济活动。配合主管部门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破产、关闭注销、上市等改革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新兴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品牌建设和企业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创新的综合推进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中、市在酉的国有企业以及县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财务统计科。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经营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县属国有企业经营和运行质量。参与拟订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和配套办法,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决算草案。拟订县属国有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协助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效目标考核。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债务管控。

(五)人事劳资科。负责研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执行管理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优化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置方案。分类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协助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指导调控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研究起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协助组织实施。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执行人员总额控制计划,规范人员招录,落实县政府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计划。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协助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综合评价。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党建科。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承担中市和外地在酉企业党的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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