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149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资金28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此次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 2023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