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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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以来,我县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盘活,资产盘活形成财政收入总量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同时,市上新增下达我县债券转贷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等规定,对2024年预算作调整。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

本级收入调整主要是: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增加9.8亿元。

转移性收入调整主要是:根据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实际到位情况,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转移性收入调整主要是:根据市对区县债务分配额度,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0亿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16.3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4.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调增9.8亿元;转移性收入预算调增4.7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3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16.3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4.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调增11.2亿元,主要用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民生保障等方面;转移性支出调增3.3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38.9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0亿元。其中:转移性收入预算调增10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38.9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0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增10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对应安排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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