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以来,受土地出让因素影响、上级转贷地方债券收入增加等原因,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等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对2023年预算作调整。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调整。
1.本级收入增加。本级收入从16.3亿元调整为19.3亿元,调增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从7.6亿元调整为8.4亿元,调增0.8亿元;非税收入从8.7亿元调整为10.9亿元,调增2.2亿元,主要是资产转让及出让收入增加,增收部分全部用于债务风险防范。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从42.2亿元调整为53.1亿元,调增10.9亿元。主要是根据转移支付实际到位情况予以调整。
3.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根据市对区县债务分配额度,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29.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1亿元,再融资债券27.2亿元。
4.调入资金减少。调入资金从16.8亿元调整为3.7亿元,调减13.1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土地出让收入多为划拨土地,调入资金相应减少。
5.本级支出增加。本级支出由87.9亿元调整为89.9亿元,调增2亿元。主要调整支出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0.3亿元调整为6.8亿元,调减3.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11.2亿元调整为12.2亿元,调增1亿元;农林水支出由20亿元调整为21.1亿元,调增1.1亿元;其他支出不作调整;债务付息支出不作调整;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不作调整(具体明细见附件)。
6.转移性支出增加。转移性支出由1.3亿元调整为29.4亿元,调增28.1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由1.3亿元调整为2.1亿元,调增0.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由0.05亿元调整为27.3亿元,调增27.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调整。
1.本级收入短收。全年预计完成20.9亿元,较年初预算23.3亿元调减2.4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受市场影响减收。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全年预计完成1亿元,较年初预算0.7亿元调增0.3亿元。
3.新增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根据市对区县债务分配额度调整为34.7亿元,调增3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3亿元,再融资债券1.7亿元。
4.本级支出增加。本级支出由15.2亿元调整为61.3亿元,调增46.1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0.2亿元调整为0.3亿元,调增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由10.1亿元调整为45.1亿元,调增35.1亿元;农林水支出不作调整;其他支出由0.6亿元调整为11.5亿元,调增10.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不作调整。
5.转移性支出增加。转移性支出由16.1亿元调整为2.7亿元,调减13.4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由1.25亿元调整为1.05亿元,调减0.2亿元;调出资金由14.9亿元调整为0亿元,调减14.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1.66亿元,调增1.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从2亿元调整为3.8亿元,调增1.8亿元。本级支出不作调整,转移性支出中调出资金由1.9亿元调整为3.7亿元,调增1.8亿元。
三、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年收支预测情况,相应调整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拟调整为119.2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0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9.3亿元,调增3亿元;转移性收入99.9亿元,调增27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53.1亿元,调增10.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3亿元,调增29.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未作调整;上年结转12.7亿元,未作调整;调入资金3.7亿元,调减13.1亿元)。
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119.2亿元,调增30亿元。其中:本级支出89.9亿元,调增2亿元;转移性支出29.4亿元,调增2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7.3亿元,调增2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亿元,调增0.8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期拟调整为64亿元,调增32.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0.9亿元,调减2.4亿元;转移性收入43.1亿元,调增35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调增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7亿元,调增34.7亿元;上年结转7.4亿元,未作调整)。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64亿元,调增32.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1.3亿元,调增46亿元;转移性支出2.7亿元,调减13.4亿元(调出资金0亿元,调减14.9亿元;上解支出1.05亿元,调减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亿元,调增1.7亿元)。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期拟调整为3.8亿元,调增1.8亿元,均为本级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3.8亿元,调增1.8亿元,主要为调出资金3.7亿元,调增1.8亿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已分配安排0.8亿元,1—11月实际使用0.47亿元,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支出0.18亿元,地质灾害治理支出0.15亿元,解决疑难信访维稳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0.04亿元。
(五)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138.9亿元调整为193.19亿元,调增54.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63.9亿元调整为83.53亿元,调增19.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75亿元调整为109.66亿元,调增34.66亿元。
(六)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06亿元,已到位35.06亿元,已分配35.06亿元。主要是:ICU、血透室、外科二楼、内科楼病房及外科大楼外墙装饰装修改造0.1亿元;义务教育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96亿元;酉阳县大水坝水库工程0.5亿元;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7亿元;酉阳县凤凰山殡仪馆建设项目0.95亿元;酉阳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0.2亿元;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水库工程1.25亿元;酉阳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期工程0.9亿元;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双福龙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12.2亿元;酉阳县桃花源新城东流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0亿元。
(七)需说明事项。
此次预算调整主要对本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等以及相应安排的支出进行调整,预算调整不是最终结果,主要是因为本级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到年终预计有所变动,相应的支出也将予以调整。最终结果将以全年的实现数为准,届时将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3年预算调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