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3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城市管理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全县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负责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监督管理。

13.负责县城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县城报刊亭、垃圾箱等“城市家具”及洗车场和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的行业规范和管理。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开展集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6.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8.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科技信息宣教科、安全监管督查科7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253.74万元,支出总计7253.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76万元,增长885.5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等资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2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76万元,增长885.5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等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53.74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2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76万元,增长885.5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等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88.39万元,占3.98%;项目支出6965.35万元,占96.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53.7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17.76万元,增长885.5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9.81万元,增长719.4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2.57万元,下降31.29%。主要原因是乡(镇)村生活垃圾转运费用、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经费、市政零星维修维护工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项目资金结余收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9.81万元,增长719.4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2.57万元,下降31.29%。主要原因是乡(镇)村生活垃圾转运费用、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及膜下水处置经费、市政零星维修维护工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项目资金结余收回。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9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83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650.35万元,占15.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1.65万元,下降77.12%,主要原因是县城生活饮用水106项水质全分析检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置经费资金结余收回,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未实现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585.14万元,占14.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1.79万元,下降81.1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清扫保洁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资金,根据财政运行规则,指标调剂至项目实施单位支出,未在本单位实现支付,城市照明电费、城管人员经费等资金结余收回。

(5)农林水支出2830.71万元,占6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7.52万元,增长88636.9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项目、农村垃圾治理项目等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25.2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1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7.95万元,增长1247.98%,主要原因是新安排垃圾填埋场运行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乡(镇)村生活垃圾转运等项目资金、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资金。本年支出311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7.95万元,增长1247.98%,主要原因是新安排垃圾填埋场运行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乡(镇)村生活垃圾转运等项目资金、中途安排清偿拖欠中小企业欠款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43.4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9万元,下降59.8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43.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9万元,下降56.2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相关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支出9.86万元,印刷费支出2.00万元,水费支出0.96万元,电费支出1.00万元,邮电费支出2.89万元,差旅费支出2.48万元,维修(护)费9.3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12万元,福利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25.2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垃圾渗漏液污水处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965.3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96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