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3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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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群团改革“1+3”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43号)、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71号)精神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81号)职责调整: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联发展道路,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2.突出基本定位。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3.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立足酉阳县情,按照“生态强县、绿色富民”战略,扩大残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组织覆盖。打造残联工作服务品牌,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4.把适合残联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残联行使。建立健全残联组织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一类股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

1.办公室: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乡镇(街道)残联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负责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和残工委办公室等工作。

2.综合服务部: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和手语培训的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为残疾人创业求职提供培训、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残保金征收的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开展残疾预防等工作。

3.下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牌子二级事业单位一个,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公益性一类股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099.43万元,支出总计2099.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7.44万元,增长107.46%,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了对我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向脱贫区县倾斜。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09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7.44万元,增长107.46%,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对我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9.4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7.44万元,增长107.46%,主要原因是实施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监测户到户产业补助等惠残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08.39万元,占9.93%;项目支出1891.04万元,占90.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9.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7.44万元,增长107.46%。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对我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和惠残项目的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13万元,增长135.03%。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对我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58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残疾人到户项目资金兑现落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13万元,增长135.03%。主要原因是实施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监测户到户产业补助等惠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58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残疾人到户项目资金兑现落实。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6.04万元,占96.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15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实施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监测户到户产业补助等惠残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6.48%,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55.21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1614.60%,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鲁渝协作市级财政援助资金援建项目投资用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2.86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7万元,下降13.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减少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减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纳等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2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4万元,下降28.71%,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9万元,下降23.05%,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上级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从而减少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投入。本年支出13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9万元,下降23.05%,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上级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从而减少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投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机关制度、内控制度、严格审批、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厉行节约,狠抓落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44.3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度未结算的公务车维修费、上级来酉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紧急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各项工作指导、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方案,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只保必要的工作开展和公务活动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2万元,增长5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未结算的公务车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酉检查指导工作、慰问贫困残疾人、山东东营市残联来酉对口帮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规范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是市残联来酉调研基层残疾人事业工作人次比上年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残疾人主席团会等业务工作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7万元,增长114.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了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部门日常办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以及全额保障了在职职工的通讯费补助和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鲁渝协作援助资金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设施52万元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设施67.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91.04万元。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2023年鲁渝协作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4.77,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极少部分改造对象需求信息收集不够全面准确,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未及时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结算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改造方案更加符合残疾人实际需求,配合机构开展精准筛查,落实应救尽救,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儿童康复结算时间按期支付和完成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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