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订。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订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
2.执行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制度。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及专项资金。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订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办法。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4.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县域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进行有效调控。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与税务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提出国家授权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意见。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7.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制订相关的支出政策及其开支标准。
8.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制订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
9.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订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
10.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会计职称资格考核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2.拟订、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办法,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
13.拟订和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财政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由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2名(副科级)。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6.83万元,支出总计376.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76.83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8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级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2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级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29万元,占74.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一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25万元,占15.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6万元,增长21.5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19.96万元,占5.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50%,基本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45万元,增长53.16%,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超额绩效等,公用经费4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7万元,增长71.75%,主要原因是差额单位函授站合并到该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干部会计继续教育。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财政局下属单位,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局下属单位,无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评价。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家峰
联系方式:023-7555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