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群团改革“1+3”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43号)、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71号)精神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6〕81号)职责调整: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联发展道路,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2.突出基本定位。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3.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立足酉阳县情,按照“生态强县、绿色富民”战略,扩大残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组织覆盖。打造残联工作服务品牌,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4.把符合残联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残联行使。建立健全残联组织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一类股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
1.办公室: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乡镇(街道)残联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负责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和残工委办公室等工作。
2.综合服务部: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和手语培训的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为残疾人创业求职提供培训、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残保金征收的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开展残疾预防等工作。
3.下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牌子二级事业单位一个,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公益性一类股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11.99万元,支出总计1011.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9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45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二是上级加大对我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9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1.9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5.9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其中:基本支出246.40万元,占24.3%;项目支出765.59万元,占7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1.9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5.9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81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81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8.30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01万元,下降38.7%,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增资医保基数调标增加。
(3)农林水支出33.1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6万元,增长930.4%,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鲁渝协作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1.32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增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标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39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38万元、津贴补贴33.64万元、奖金29.14万元、绩效工资4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4万元、住房公积金11.32万元、医疗费2.18万元。公用经费3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5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财政全力保障基本运转,及时支付了日常运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04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4.24万元、差旅费2.53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8万元,增长224.8%;本年支出17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了中央彩票公益金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0.9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上级来酉实地检查工作的次数减少,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方案。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紧急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各项工作指导、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只保留必要的工作开展和公务活动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9万元,减少48.4%,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酉检查指导工作、慰问贫困残疾人、山东东营市残联来酉对口帮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规范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规范接待;二是因“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减少了人员聚集,减少了公务活动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7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开展了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本部门日常办公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以及全额保障了在职职工的通讯费补助和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财政全力保障基本运转,本部门厉行节约,及时支付了日常运转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设施。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部门整体和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765.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较好,保障了惠残项目的落实。切实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度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绩效。特别是对0-6岁残疾儿童提供定点机构康复补助、努力提高了受助残疾儿童身体功能恢复、生活逐步能够自理。我单位及时纳入年度预算,配合机构开展精准筛查,落实应救尽救。深得残疾儿童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好评。对符合改造条件的338户残疾人实施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便了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工作计划性和审核力度把业务督导与考核评价纳入部门负责人日常重要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等救助政策,做到符合救助条件应救尽救,三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和衔接,提高惠残项目的支付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部门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海瑛 023-7571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