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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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职工推进“生态强县、绿色富民”战略和建设武陵山区生态经济强县的强大合力。

(二)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群团机构,下设“综合部、基层工作部、服务发展部”3个内设机构,县编核定县总工会行政编制5名,参公4名,实际年末人数行政人员8名。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1名。直属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实有事业人员8人。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部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的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资料;负责机关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文秘、调研、信息收集和处理、文书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综治和平安建设、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和工会财产的管理。承担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基层工作部

负责本级工会和协助基层工会的换届工作、协助党委配备好各级工会领导、发展工会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广泛开展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

指导基层工会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负责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组织开展群众性职工文艺、体育活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指导和推进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推行厂(企)务公开,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基层工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指导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建设“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3.服务发展部

负责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法规、规章的执行;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协调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制约和保障机制;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指导和推动职工群众创新创业工作;承担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1.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28万元,比2023年减少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6万元,比2023年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3.72万元,比2023年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补助减少等,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补助、工会经费统筹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产生;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区县工会交流工作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18万元,比上年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3.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怡恒       联系方式:7555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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