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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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联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4月,是县委领导下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机关内设:办公室、经济联络科、会员科、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中心等4个科室。财政全额拨款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参公2人,退休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83.1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万元,主要是我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21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8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农林水支出3.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3.17万元,比2023年增加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9.98万元,比2023年增加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因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19万元,比2023年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5.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无此类经费产生;公务接待费 3万元,比2023年增加 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计划组织三次大型的酉阳籍外地企业家来酉考察,并动员回酉发展企业,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3年比较减少1万元,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比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购买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76万元,比2023年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李静     联系方式: 023-755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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