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订。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订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
2.执行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制度。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及专项资金。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订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办法。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4.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县域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进行有效调控。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与税务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提出国家授权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意见。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7.管理县级公共财政支出。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制订相关的支出政策及其开支标准。
8.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制订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
9.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订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
10.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会计职称资格考核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2.拟订、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办法,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
13.拟订和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14.承担全县金融管理工作,负责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预算科、乡镇财政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会计监督科、综合科、产业国资科、债务管理科、绩效评审科、金融科共15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2.26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6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增加464.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3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8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64.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3.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8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26万元,比2022年增加464.83元。其中:基本支出441.42万元,比2022年增加83.8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口径,工资及五险一金调整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0.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81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决算编报系统,财务报告编制系统,非税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财政专网等的购买服务及日常维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口径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0.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立 联系方式:023-7555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