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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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总工会四大职能:维护职责、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会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主要职责是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为宗旨,狠抓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为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群团机构,下设“综合部、基层工作部、服务发展部”3个内设机构,县编委核定县总工会行政编制5名,参公3名,实际年末人数行政人员7名。退休人员12人,遗属人员1名。直属事业单位县职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事业人员1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97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1.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06.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006.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97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06.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66.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7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1.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83万元,比上年减少5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工会经费纳入了项目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4.8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工会经费纳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开展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和就业指导服务。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为符合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帮扶,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

本单位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出车时间少;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57万元,比上年减少70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本年工会经费纳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邓敏,电话:023-7555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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