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3-002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综治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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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2.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综治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治安案(事)件。

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开展综治工作宣传。协助县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治理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4.负责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转办及督查工作。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5.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指导协调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指导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6.负责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导和考评。对全县综治工作开展指导、检查、督导和综合考评。组织开展全县年度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工作。

7.完成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综治中心内设4个科室。

1.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信息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涉及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2.研判科。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对社会面治安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研判,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排除公共安全隐患。搜集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治安案(事)件。

3.指导科。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指导协调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指导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工作机制。接受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对全县综治工作开展指导检查。指导开展综治工作宣传。协助县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治理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4.督查科。负责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转办及督查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承担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督导和考评工作。对全县综治工作开展督导和综合考评。组织开展全县年度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3.58万元,支出总计213.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调整县综治中心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926号)文件,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8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调整县综治中心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926号)文件,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调整县综治中心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926号)文件,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其中:基本支出213.58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8万元,增长100%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70.00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87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全年按基数折算标准每月缴纳,不存在超预算情况。

3)卫生健康支出11.13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全年按基数折算标准每月缴纳,不存在超预算情况。

4)住房保障支出10.58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全年按基数折算标准每月缴纳,不存在超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62万元,增100%公用经费2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委政法委的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活动支出,办公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合署办公,财政未单独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合署办公,我单位资产未单独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无项目支出,因此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余    023-7555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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