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为群团性组织机构,内设2个职能科(室)负责后勤保障、廉政建设、计划生育、财务管理、残疾人事业募捐基金管理,管理核发残疾人证,组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下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牌子,主要职能是“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本单位全额拨款编制10人:行政编制3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参公管理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全额拨款编制9人。
(二)机构设置
酉阳县残联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于2013年1月1日与酉阳县民政局再次分属办公,单列机构,独立运行。2013年10月成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4年11月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牌子,2016年9月群团改革重新出台了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调整为2个内设机构:一是办公室,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负责文件、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乡镇(街道)残联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负责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和残工委办公室等工作。二是综合服务部,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为残疾人创业就职提供培训、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残保金征收的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低视力适配、助听器发放、聋儿听力语言康复等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等康复项目的实施,开展残疾预防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70.91万元,支出总计566.55万元。收入较上年就算数增加78.79万元、增长13.31%,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央和市级加大了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因此资金比去年增加了。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53.1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5.19万元,增长45.80%,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2018年对贫困区县脱贫摘帽(残疾人的脱贫帮扶资金)投入多,因此2018年度资金比上年增长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1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结余17.7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市、县要求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加快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实施和兑现当年的项目。二是本级实行了新的财政资金运行规则,本级残保金本年没有用完的当年财政一律收回、零结转。其中:基本支出149.73万元,占26.43%;项目支出416.83万元,占73.5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7万元,增长90.47%。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下达较晚,几乎都是下半年才下达,资金分配方案需本部门联合财政请示政府审批,项目几乎规划到2019年实施,因此2018年的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决算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19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2018年对贫困区县脱贫摘帽(残疾人的脱贫帮扶资金)投入多,因此2018年度资金比上年增长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1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是上年专款纳入预算少,而实际拨入资金多,因此预算增长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支出合计566.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23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市、县要求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加快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实施和兑现当年的项目。二是本级实行了新的财政资金运行规则,本级残保金本年没有用完的当年财政一律收回、零结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98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县要求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加快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实施和兑现当年的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7%,增长90.47%,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下达较晚,几乎都是下半年才下达,资金分配方案需本部门联合财政请示政府审批,项目几乎规划到2019年实施,因此2018年的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决算增加了。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6.36万元,占9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3万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2018年对贫困区县脱贫摘帽(残疾人的脱贫帮扶资金)投入多,因此2018年度资金比上年增长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有限,在职健康体检费调整为预拨资金,待以后根据我县财力状况来列支。
(3)住房保障支出8.11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年度预算缴纳,没有人员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定,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缴纳,因此不存在增长的情况。
(4)其他支出36.70万元,占6.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等彩票公益金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有限,在职职工目标绩效考核和部分补发工资调整为预拨资金,待以后根据我县财力状况来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46.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市上衔接工作也比较多,下乡镇(街道)指导督查开展工作多,因此比上年增加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08万元。本年收入12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78万元,增长1422.25%,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加大了彩票公益金对贫困区县的投入力度,比以前任何年度的彩票公益金投入都要大。本年支出3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0万元,增长424.29%,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县要求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加快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实施和兑现当年的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46.3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因此为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因此为0。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因此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因此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工作及项目、业务检查、督查以及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7.6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力压缩公务车运行,使公务车运行费用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残联、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市残疾人辅助器材中心为残疾人安装假肢、助听器安装以及市残联定点机构等来酉筛查残疾儿童救助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44.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接待,因此没有超过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不大吃大喝,按照正规要求进行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13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45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8.42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会议费1.59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贴)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88万元,增长68.9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下乡差旅增加、按照文件规定补助工会经费各种节日慰问以及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工作业务检查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费比上年有所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用途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无障碍改造(货物采购48万元),政府采残疾机构托养服务、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医院机构(政府采购服务2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4.5万元:一是对我县50户贫困残疾人实施了阳光安居工程危房改造、支出75万元,使这些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二是对全县13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支出48万元,方便了他们的生活。三是对31户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进行了扶持补贴、支出41.5万元,使他们增强动力,鼓励残疾人干事创业勤劳致富奔小康。
(2)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8万元: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1.入户调查摸实改造户家庭情况。2.通过比选确定改造实施单位。3.按照市残联关于印发2018-2020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办法完成2018年130户中央、市级以及本级配套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我单位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密切结合我县实际,务实创新、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高效运转的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残疾人整体效能,全面开创我县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电话:023-75532940、财务室电话:023-75719944,qq:39743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