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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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酉阳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按照依法治县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力推进我县法治政府的建设。现将我局具体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管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入贯彻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建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APP、“三会一课”等途径,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聘请律师参与局重大项目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及日常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的审查、指导、培训,参与行政应诉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起草《关于加强县城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司法和社会监督。按照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

进一步清理完善行政许可目录,理顺各科室协调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站式”办理,全年行政审批共接件18件,按时限办结17件,作废1件,办结时限较上一年提高了75%(目标值70%),网办事项占比提高至70.5%(目标值70%),行政审批即办件事项占比提高至29%(目标值20%)。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我局立足于2018年改革基础上,健全综合管理体系,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与各街镇对接,探索执法重心下沉。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作联动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街道、文旅委和商务委等单位开展了疫情防控宣传和相关执法行动5次;与公安、交通、街道等单位开展了城市市容环境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2次;建立了“城管+公安交警”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由公安交警长期派驻两名交巡警进驻停车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违法占道停车治理工作,有效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保障。

(五)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

1.建立执法公示平台,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话、公示栏等渠道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与 “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统一公示。

2.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2部,高清摄像机1部,数码照相机5部,手持喊话筒5部,皮尺11个;内部视频监控系统两套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寻求救济途径的权利。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人员培养,通过参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强化内部法制审核力度,并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案件和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讨论。定期对一般程序案卷进行审查、评查,共计审查清理案卷2次,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了整改。

(六)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认真梳理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共54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积极修订《酉阳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考核制度,健全举报控告、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制度,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

(七)持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以各类业务培训为抓手,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案卷制作为内容的“行政执法培训”和常用法律法规测试,全年共计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3次,其中市级网络组织培训1次,持证人员专题培训1次,“强转树”专题培训1次,培训累计200余人次。积极参加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互评互查方式,加强了执法办案经验交流和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案卷制作质量,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能力水平。

2.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始终践行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721”工作法,建立服务对象联系制度,建立服务对象情况台账,加大对二次供水、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公共停车场等企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全年开展专项检查共计170余次。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和裁量基准规范,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和影响较小的首次违法行为主要采取教育为主的方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正当权益。全年清理占道经营、游摊游贩7.4万余处、批评教育8.5万余人次;劝离人行道占道停车3780余台,批评教育21000 余人次,依法清理“僵尸车”68台,依法拆除地锁695 处。设置脏车入城检查点2个,规范县城内在建工地14个,依法查处渣车、脏车105车次。开展城区40余家洗车场开展污水“直排、偷排、乱排”专项整治。开展城区临街立面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改或拆除违规、破损门头广告56处、条幅78处、巨型喷绘布幅广告11处;排除安全隐患共32处。全年开展12次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顿、“以案四改”“以案为鉴”等专项活动,增强执法人员法纪意识。

3.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加大普法宣传。通过桃花源和红军广场 LED显示屏、公交车站台宣传栏、展板、施工围挡、宣传单和设置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强化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增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素养和能力。

二是持续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完善行政司法联络机制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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