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日






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