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887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分类-旧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5-02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18〕22号
  • 有 效 性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政务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全县政务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2018年全县政务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有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政务督查在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务督查职能作用,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促进作风转变,确保政令畅通,严格督查督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督查重点
  中、市和县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督促检查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决定、决议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县政协及其常委会、政协委员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建议案和提案;督促检查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督促办理有关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中确定的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任务分工
  采取综合督查、分线督查和其他督查的方式,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对县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事项、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会议和签批文件安排的事项、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安排的事项等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一)综合督查。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县政府办督查科对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二)分线督查。由县政府办公室各分线联系副主任牵头,对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三)其他督查。涉及县政府安排或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由有关牵头办理的部门或单位进行督查督办。
  四、工作机制
  (一)督查督办。各乡镇(街道)、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工作落实情况台账,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办理情况;在督查工作中,对连续性强和落实过程比较复杂的重要事项和个案,要跟踪督办,定期反馈办理情况。
  (二)信息反馈。督办事项承办单位一般应在接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1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督办事项,一般在1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交办机关及时说明原因。对连续性强和落实过程比较复杂的重要事项和个案,要坚持按月、按季度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并在年底报送完成情况。所有督办事项反馈结果必须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交办部门和单位,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三)考核通报。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督查和分线督查由各牵头人,其他督查事项由各牵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每月15日、30日)向县政府相关领导以《督查专报》的形式报送一次督查工作情况;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采取在县政府办显示屏公布、会议通报、新闻媒体通告、工作通报等方式予以通告通报,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将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被书面工作通报批评1次,在年终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总成绩中扣除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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