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886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分类-旧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5-31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18〕25号
  • 有 效 性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针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152件、提案227件。为认真做好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提案,是执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务、参与管理地方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五定”要求,做到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明确,确保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二、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一)加强沟通,强化办理。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协商,采取电话联系、面商座谈、登门拜访、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主动对接,查找原因,并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和委员满意为止。对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协助,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集体研究,严守时限。各承办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对办理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召开班子成员会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办理进度,确保7月20日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过程中,各协办单位必须在6月20日前提供办理意见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汇总协办单位意见限时完成办理工作;重点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以主办单位名义正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将正式复函电子档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注重质量,严格程序。起草建议、提案答复函要注重文本质量。答复函态度要诚恳,用语要精练,表述要准确,内容要实事求是,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严格审签程序。答复函必须严格遵守正式公文处理程序,格式要求规范,要编号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要认真回复,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答复函必须答复到每一位代表或委员;对团体提出的建议、提案,答复函直接答复团体。答复函同时要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各承办单位在送达答复函时,要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一并寄送给人大代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一并寄送给政协委员。
  (四)认真答复,积极公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2号)要求,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逐步扩大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范围、增加公开数量,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均应全文公开,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扩大办理结果公开率。
  三、突出重点,提升实效
  (一)认真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县领导牵头督办的9件重点提案均涉及交通卫生、农业农村、民生实事的重大事项,相关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重点建议、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加快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2018年能解决的事项,必须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办理落实;对2018年不能解决的事项,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受到超越现实发展阶段、不符合发展规划、物力财力无法保障及存在政策障碍、环境约束等因素制约而不能办理只能作工作参考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解疑释惑,最大限度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对2017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全面梳理,对2017年因条件限制未能解决的,要在今年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
  (三)做好工作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主办单位要及时撰写书面办理情况分析报告,在8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分析报告内容要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调查研究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特别是新举措、新方法和主要成效,以及单位重视程度,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和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章制度等情况;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经验做法;建议、提案被采纳情况;其他需要分析的问题。
  四、切实加大督查力度
  各承办单位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认真落实县人大、县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检查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已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将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办理进度、复函质量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凡办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质量差、办理进度慢、落实效果差、代表委员反映差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陈亚群;联系电话:75557495,18996986220;电子邮箱:675254082@qq.com。)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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