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酉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日期:2024-12-26

2024年11月4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酉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酉阳府办发〔2024〕25号,以下简称《预案》)。为进一步推动《预案》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预案》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一是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灾情的应急处置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原《预案》和市级预案脱节,有必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二是近年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动,存在部分部门响应职责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更新明确各部门职责,对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调整、充实和完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在征求县有关部门、镇街意见建议和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修订了《酉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了新版《酉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庆市酉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等。在征求县有关部门、各镇街意见建议和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救于成灾之前”的宗旨,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高效有序衔接,强化灾害防减救全过程管理。

四、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包括9个方面。

第一章 总则。包含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以及本预案的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 基本情况及灾害风险。包括本县行政区划、人口、房屋及基础设施情况介绍,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分析及历史灾害统计等内容。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的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责以及专家队伍的建设等。

第四章 灾害救助准备。明确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灾情预警信息,以及出现相应预警信息后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流程。

第五章 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含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的流程及时限、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等。

第六章 应急响应。包含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响应调整、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七章 灾后救助。包含自然灾害过渡期救助、倒损房屋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相关措施内容。

第八章 保障措施。包含资金、物资、通信、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等相关保障措施以及宣传和培训内容。

第九章 附则。包含了对自然灾害定义的解释,对相关责任和奖惩实施的原则,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及本《预案》的管理等内容。

五、名词解释

1.重大生物灾害:指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事件。‌这些灾害通常包括在两个以上乡镇或街道范围内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的暴发流行,或者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两个以上乡镇或街道内发生,或者在一个乡镇或街道内的两个以上村屯或社区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情况。

‌ 2.自然灾害: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3.过渡期生活救助:针对特定受灾群体的救助措施,主要用于帮助他们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具体来说,这种救助主要面向那些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而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4.冬春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方式对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住房进行重建或修缮,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的居住生活。

六、政策解答

1、此次编修《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1)县部分组织机构及负有应急职责的岗位有所调整,需尽快明确其应急职责和任务。

(2)随着人口、基础设施的变化,有必要摸清县域自然灾害事故风险及应急资源的底数。

(3)解决灾害救助新问题的需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发生明显变化,原《酉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

2、自然灾害响应等级如何划分?

答:自然灾害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级别,分别用一、二、三、四级标示。预案中明确了分级响应启动和终止条件、程序,不同等级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步骤、措施及内容等可操作性规定。

3、灾后救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一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期生活救助;二要尽快组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三要解决好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4、事发地和单位如何响应《预案》?

举个例子,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事发地镇街应首先作出应急反应,立即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撤离、转移、安置、救护等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同时向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或县防灾减灾救灾委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

再如,县防灾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应编制本行业相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日常宣传工作;在发生灾(险)情后,要按照预案规定职责调配人员、物资投入救援工作,并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救援。

5、自然灾害过程中若出现死亡失踪人员认定困难如何处置?

答: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坚决避免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6、在“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如何报送灾情?

答:先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后续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补报。

七、新旧预案差异

本次预案主要修订内容有:

1.重新明确了指挥体系,对标对表市级层面,县政府成立县防减救灾委统筹指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同时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指挥效率。

2.完善了应急响应处置措施,以处置内容为导向,细化各个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划分。

3.将原《预案》中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可以比预警响应更靠前,可以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提前派出工作组、提前向成员单位发布提示。

4.修改部分响应条件,响应等级对标对表市级预案,解决启动过高或启动不及时等问题,优化启动程序,实现“早启动、早支持、早救助”。

5.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流程图,明确了整个事件的处置流程,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时有章可循。

八、专家视角

本次修订的《预案》专门将以往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与救助条例相呼应。《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2章对救助准备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场所准备、队伍准备等等,这是对日常准备作出的规定,《预案》中这部分可以理解为临灾准备。二是推动救助关口前移。将风险评估和预判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做到关口前移。实际工作中,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可以比预警响应更靠前,在主汛期到来前就可以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提前派出工作组、提前向成员单位发布提示。三是更加符合工作需要,预警响应只是灾害救助准备的一个环节,专门设置一个响应程序,会和后续启动的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混淆,且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有专职负责灾害预警的机构和响应机制,不宜在灾害救助预案中予以单独规定。

灾害救助准备的主要目的是在灾害可能发生之前有所行动,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手忙脚乱,准备工作必须紧盯灾害救助实际需要,怎么救助就怎么准备,哪里薄弱就补强哪里。同时,灾害救助准备是临灾准备,窗口期很短,如果不提前做好预案,灾害来临之前的应急准备措施就无从谈起

《预案》中灾害救助准备的内容虽然不多,但在日常救灾工作中却占很大比重。没有日常工作的积累,准备也无从谈起。要改变工作思路,将准备工作融入日常,有计划、有方向、有重点的开展准备,定期进行梳理,查找短板不足。按照新修订的《预案》,灾害救助准备一定要避免埋头准备、闭门准备,而要提升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的协同性和全面性。要及时上传下达,灾害救助准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关键信息,做出科学决策。要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通报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提前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要善于信息共享,根据准备工作需要,向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通报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升救灾救助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公众更加了解灾害应对的实际情况,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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