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15

一、背景依据

本方案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

二、目的意义

深化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打造“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公路新貌,构建“畅、安、舒、美”路域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好公路交通“先行官”作用。

三、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管养办法,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管理体系,规范完善“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和日常工作机构,出台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022年底,全面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十四五”末,实现“村有示范路、乡有示范村、县有示范乡”,逐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服务保障水平。

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连接乡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推进通组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建立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发展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推动农村客运与邮政、供销、旅游、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五)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七)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深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统筹,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统筹调度力度,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完善“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每年评选优秀路长,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及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公示牌,标明公路示意图、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强化经验总结提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率先在全市公路路长制推广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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