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酉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9]1号)和《酉阳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酉阳财政函〔2020103号)精神,结合酉阳县基层供销社建设现状,现将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此次安排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555万元(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该资金主要用于改造建设李溪、丁市、后坪、两罾、清泉等5个乡镇供销合作社,补助酉阳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运营费用,打造毛坝乡三社融合示范基地和购置经营性固定资产

二、资金管理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科目列报

年终决算,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严格项目实施

县供销社要指导各基层供销社严格按照《重庆市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标准》和《重庆市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基层供销社建成供销合作社主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功能完备,产业带动效果好、为农服务效果好,区域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新网工程的承接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实体。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时限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排出项目工期,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完成资金支付。

(二)加强日常监管。要认真落实《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管办法(试行)》、《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绩效管理。要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相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附件:酉阳县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酉阳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1110

附件:

酉阳县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分配

方案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

金额(万元)

用途

绩效目标

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2020

2021

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

李溪

李溪供销合作社

16

经营办公场所形象建设、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三社”融合

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5个,建设“三社”融合示范点5个,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

8

72

丁市镇

丁市镇供销合作社

16

后坪乡

后坪乡供销合作社

16

两罾乡

两罾乡供销合作社

16

清泉乡

清泉乡供销合作社

16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

桃花源街道

酉阳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

10

运营经费补助

100个以上涉农经营主体提供代理记帐、业务代办等服务

10

0

三社”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毛坝乡

酉阳县天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0

五倍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五倍子等中药材烘烤车间1个,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

0

50

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

相关乡镇(街道)

酉阳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

415

购置经营性固定资产

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415万元。

25.6

389.4

合计



555



43.6

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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