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具体指什么?
日期:2024-03-01

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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