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155
[ 发文字号 ] 酉阳财政函〔2022〕20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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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渝财农〔202228号)要求,本次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81万元,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及时完成项目分配,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终列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渝财农〔2022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5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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