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6268H/2022-00050 | [ 发文字号 ] | 酉阳府办发〔2017〕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6-07 | [ 发布日期 ] | 2017-06-07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7〕30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
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施细则》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发改标〔2017〕30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县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统一集中公开,实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系实际,严格执行我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切实将信息公开贯穿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四条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等5个方面。
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包括:招标方式批准部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基本信息。
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包括:评标专家组组长和成员,评标结果、废标情况及理由、排名前3位中标候选企业的投标业绩、项目人员业绩及人员配备、建设周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等基本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详见附件3)包括:工程内容重大增减及批准部门、批准人,设计变更内容及批准部门、批准人,结算金额等信息。
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详见附件4)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方式、批准部门、批准文件及文号、不公开中标的理由等信息。
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详见附件5)包括:被处罚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被处罚人类别、处罚部门、处罚文件等信息。
第五条信息公开的分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属于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全县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的责任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具体由县发展改革委承办。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
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市政园林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分别对房屋市政、工业和信息化、水利、交通、农业、商贸、国土、林业、市政园林等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应按照要求向县发展改革委及时报送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相关资料(附件1-4),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做好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相关配合工作,并做好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的填报工作(附件5)。
第六条信息公开的媒介。全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的指定发布媒介为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将同一项目信息在各行业门户网站、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公开发布。
同一项目在所有政府网站、公共媒体等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第七条信息公开的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附件1)从项目开标3个工作日前开始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附件2)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附件3)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开始公开,每次具有工程内容重大增减或设计变更的,在经有权部门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
《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表》(附件4)从有权部门作出不公开招标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附件5)从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开。
第八条信息公开的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不公开进行招标项目信息表》的信息公开主体为项目招标人,由项目招标人按照本实施细则附表要求填报信息表,经行政监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的信息公开主体为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附表要求填报信息表,经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第九条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各信息公开主体可通过CA数字证书和网络传输形式公开信息。
第十条项目业主、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项目业主、行政监督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报送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
2.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
3.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
4.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表
5.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方式 批准部门 | |||
招标方式批准文件及文号 | |||
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 监督人员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 资质等级 | |||
招标公告、资 格预审公告 发布媒介 | |||
招标文件、资 格预审文件 发布媒介 | |||
答疑补遗 发布媒介 | |||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 监督 人员 | ||||
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名单 | |||||
其中评标委 员会负责人: | 其中招标人代表: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建设工期 | 人员 配备 | |||
投标人业绩 | |||||
项目人员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建设工期 | 人员 配备 | |||
投标人业绩 | |||||
项目人员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建设工期 | 人员 配备 | |||
投标人业绩 | |||||
项目人员业绩 | |||||
中标人 | 中标 金额 | ||||
废标情况 | |||||
被废标单位 名称 | 废标原因 | ||||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项目业主) | |||
工程内容重大增减记录 | |||
工程内容增减 批准日期 | 增减内容 | 批准部门 | 批准人 |
设计变更记录 | |||
设计变更 批准日期 | 变更内容 | 批准部门 | 批准人 |
结算金额 (万元) | |||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方式 | 邀请招标□ 不招标□ |
认定部门 | |
批准部门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
不公开招标的理由 | |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注: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下的不填报此表)
附件5
招标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
被处罚人 |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被处罚人类别 | 招标人□ | 投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评标专家□ | 交易场所□ | 其他□ | |
处罚部门 | |||
处罚文件 | (文件可另附) |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