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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酉阳残联函【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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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丕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年扩大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限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有力领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我县残疾儿童康复取得显著成就。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了《酉阳自治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现有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3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状况进一步改善,脑瘫儿康复服务205余例,儿童矫正手术和矫形器共78例。

目前,残疾儿童康复对象主要为0-6岁(不满7周岁,年龄计算以开始康复服务时间为准),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可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针对手术适应症,不满17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接受矫治手术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按照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巩固康复训练效果。康复一个儿童,幸福一个家庭,做好儿童康复工作,重新燃起一个家庭幸福的火苗,县残联牢记初心,勇担使命,为残疾儿童创造全新的希望。

此复函已经张贡华理事长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蔡陶      联系人:75532940


酉阳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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