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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21-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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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文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处置村集闲置固定资产办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财政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议收到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陈早主任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提案中的建议,并落实专人负责承办回复工作。为了加强农村闲置固定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中心已邀请县财政,于202111月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村级闲置资产状况。二是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村级闲置资产基础数据,充实资产管理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实现建章立制: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出村级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办法,依法依规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壮大村级经济,助力酉阳乡村振兴。

此函已经陈早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并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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