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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8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丁市中心卫生院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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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相关服务。开展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抓好卫生改革,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加强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及卫生健康扶贫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1 个,编制床位40张。院内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医技科(放射、检验、B超、心电)、公共卫生科、妇幼计生科、办公室、药剂科、后勤科等科室。本单位实有编制数39,在编人员37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事业专技人员32人,工勤4人。全院现有在职人员56人,其中本科24人、专科19人、中专7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4人,其中执业医师 9人,执业助理医师 8人,执业药师3人,执业护士15人。副高2人,中级职称 10人,初级职称30人。退休人员1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04.91万元,支出总计804.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93万元、下降 24.3%,主要原因是: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收入明显减少;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药补助经费仅拨款少部分。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0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14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收入明显减少;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药补助经费仅拨款少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88万元,占45.1%;事业收入442.03万元,占54.9%。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8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14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事业收入下降,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770.12万元,占98%;项目支出15.95万元,占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药补助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7万 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补发部分未及时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29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药补助项目资金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37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9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68.92万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5.74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 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2名在编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在编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未预算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4%。主要用于采购小型医用设备、万达维护费、医疗废物处置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故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71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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