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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酉水河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6 |
关于印发《酉水河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水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酉水河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酉水河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酉水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酉水河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
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酉阳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1〕152号)的要求,在上年实施方案已明确的总体原则、补贴对象、依据、标准、程序以及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为约束性任务补贴。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及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村要对2021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则次年即2022年取消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县下达我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
(五)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村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七)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村要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大小春种粮大户基础工作
1. 大春粮食作物种粮大户的申报核定程序和时间要求
种粮大户,指是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50亩)以上(其中单一粮食作物20亩及以上,单一作物种植面积不足20亩的不计入大户种植补贴面积),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胡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1)申报登记(2021年8月14日- 8月23日)
种粮大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直补存折复印件、纳入申报范围的租地合同复印件、土地承包证复印件、承诺书(附件8)到镇农服中心申报种粮大户面积,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村级或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如实填报《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流转种粮面积分户花名册》(附件3),签名并加盖公司、专业合作社公章。同时种粮大户需要提供购买农机具、种子、农药、肥料的票据,租用农机具的提供租用协议、付款收据、燃料购买发票。
(2)镇、村级核实(2021年8月24日- 9月4日)
申报结束后,由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各驻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成立的种粮大户督查小组,对所辖区域内的种粮大户进行逐一调查核实(供参考调查核实表:《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村社分户核实明细表》(附件2)、《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镇街分户核实记录表》(附件4),确保所申报的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跨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村分别审核;跨乡镇租种耕地的,由镇分别审核,并各自单独申报种粮大户。核查小组相关人员需在《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上签字或盖章认可,对申报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镇、村公示(2021年9月5日- 9月12日)
镇、村两级核实后,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将准确信息填制《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公示表(乡镇表)》(附件5)在镇、村两级同时进行公示。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公示内容严格按照公示表(附件5) 统一格式印制。分发到各村后,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村公示后要将公示照片电子档发送至农服中心存档。对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种粮大户申报资料需分户装订成册,申报大户的基础资料(除申报合同之外的资料)单独装订成一册,所有资料:一式三份(种粮大户本人一份,乡镇一份,县级一份),否则不予接受申报,视为放弃申报种粮大户。
2.晚秋粮食作物种植大户的申报核定程序和时间要求
除申报时间不同外,其余程序与种植大小春粮食作物大户的申报核定程序一致。
(1)申报登记(2021年10月8日- 10月18日)
(2)镇、村级核实(2021年10月19日- 10月28日)
(3)镇、村公示(2021年10月29日- 11月5日)
(4)县级审核公示(2021年11月15日- 11月30日)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补贴依据:补贴以2020年我镇审核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计算依据(2020年申报补贴面积=2004年底农业税计税面积-历年退耕还林面积-历年建设征占用耕地面积)。
1.面积申报(2021年8月14日- 8月21日)。
种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2004年农业税缴费依据、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社申报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各村出具种地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集体机动地种植的,由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流转土地的应出具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确权证复印件。各村填制《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转土地分户花名册》(附件6)或《重庆市酉阳县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花名》(附件7)由镇统一印发,申报表需农户签字认可。
2.面积核实(2021年8月22日- 8月31日)
村核实(2021年8月22日-8月31日)。农户申报结束后,各村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植情况;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户的实际用地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酉阳县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花名册》(附件7)。核查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村委会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交镇农业服务中心。
3.镇抽查核实(2021年9年1日-9月9日)
在收到村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由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各驻村干部、村社干部为成员成立的督查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或用地情况。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抽查比例不低于农户总数的5%。申报面积大于5亩且小于10亩的农户,抽查比例不少于50%,申报面积大于10亩的建议100%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农服中心;核查无误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经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积公示(2021年9月10日- 9月16日)
必须坚持镇、村、组三级两次公示(面积和资金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村、组公示本村组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由镇统一录入后打印返还各村组公示),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各村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农服中心存档。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对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补贴工作,成立了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镇农业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入村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把补贴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各村与农服中心要通力协作,在分工职责范围内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合力,确保在工作中不出现失误和偏差。
(二)完善制度、强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要建立健全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宣传。要建立健全种粮大户档案管理,包括种粮大户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审核资料及大户清册等。各村要充分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把“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种粮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信访责任制。各村在该项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未经本人许可,严禁代领、代扣任何款项,特别是严禁村干部代领、代扣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把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附件:
1.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村社分户核实明细表
3.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流转种粮面积分户花名册
4.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乡镇街道分户核实记录表
5.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公示表
6.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转土地分户花名册
7.重庆市酉阳县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花名册
8.承诺书
附件1
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
一卡通(折)账号 | ||||||||||||||||||||
种粮地点 | ||||||||||||||||||||
耕地 面积 | 承包耕地面积(亩) | 合计 | 其中 | |||||||||||||||||
田: | 土: | |||||||||||||||||||
租种耕地面积(亩) | 合计 | 其中 | ||||||||||||||||||
田: | 土: | |||||||||||||||||||
农资 购买 情况 | 种 子 (元) | 肥 料 (元) | 农 膜 (元) | 农药 (元) | 自有 农机 具(台)
| 微 耕 机 | 插 秧 机 | 收 割 机 | 灌溉 设备 | |||||||||||
种植 粮食 面积 (亩) | 水稻 | 玉米 | 小麦 | 马铃薯 | 红苕 | 大豆 | 绿豆 | 胡豆 | 高粱 | 荞麦 | 肾豆 | 红小豆 | ||||||||
合计: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驻村干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核查意见:
乡镇街道核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驻村干部组长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主要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街道审核,一份由乡镇街道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村社分户核实明细表
大户姓名: 乡镇街道 村 社
序号 | 流转农户姓名 | 村 社 | 联系电话 | 承包地面积(亩) | 流转面积(亩) |
合计 |
村(居)民小组组长(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附件3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流转种粮面积分户花名册
大户姓名: 申报面积 : 亩。 其中: 承包地面积: 亩, 租种地面积: 亩, 其他: 亩 ;土地流转户数: 户。
序号 | 姓名 | 住址 | 面积 小计 | 承包面积 | 租种面积 | 其他 | 备注 | |||
田(亩) | 土(亩) | 田(亩) | 土(亩) | 田(亩) | 土(亩)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社审核存档,一份报乡镇街道审核存档、一份县农业农村委。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4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乡镇街道分户核实记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大户姓名: 镇街 村 社 | ||||||||
地块 编号 | 地 名 | 原承包人 | 原承包人 联系电话 | 承包地 面积 | 大户申报 面积 | 种植作物 | 乡镇街道核实面积 | 四至界限描述 |
合计 | ||||||||
1、原承包人指土地流出方承包证载明的姓名;2、种植作物指大户实际种的农作物名称。 |
乡镇街道核实单位(盖章): 核实小组负责人签字: 参加人员签字:
附件5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公示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种粮 大户 性质 | 种粮 大户 姓名 | 种粮 地点 | 身份 证号 |
联系 电话
| 耕地面积(亩) | 粮食种植面积(亩) | 补贴 标准 (元) | 补贴 金额 (元) | ||||||||||||||
合计 | 承包 耕地 | 租 种 耕 地 |
合 计 |
水 稻 |
玉米 |
小麦 |
红苕 | 马铃薯
| 大豆 | 绿豆 | 豌胡豆 |
高粱 |
荞麦
|
肾豆 | 红 小 豆 |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监督电话:75550061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75530900 |
备注:1.本表一式2份,一份村社公示,一份乡镇街道公示。2.由乡镇街道统一A3纸打印印制公示。
附件6
重庆市酉阳县 乡镇(街道)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转土地分户花名册
农户姓名: 申报面积: 亩。 其中: 承包地面积: 亩, 租种地面积: 亩, 其他: 亩 ;土地流转户数: 户。
序号 | 姓名 | 住址 | 面积 小计 | 承包面积 | 租种面积 | 其他 | 备注 | |||
田(亩) | 土(亩) | 田(亩) | 土(亩) | 田(亩) | 土(亩) | (土地用途)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写,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妥善保存备查,一份交乡镇街道,一份交县农业农村委,
附件7
重庆市酉阳县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花名册 | ||||||||
乡镇街道 村(居) 组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申报面积 | 核实面积 | 申报农户签字 | 备注 | |
村社审核意见: 村社核查人签字: | 乡镇街道抽查意见: 乡镇街道抽查人签字: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写,村社核查后原件交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存档,村复印存档备查。租种地需附分户花名册及土地流转协议 |
附件8
承 诺 书
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村今年种粮大户经农户本人申请、村民小组审核、村委会核实并进行了张榜公示,未接到群众任何举报。现特向乡镇街道政府承诺:我村上报的种粮大户真实准确,无作假行为。如有假大户,我村三职干部(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治服务专干)和所在村民小组组长自愿接受乡镇(街道)政府作出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负责将假大户多得到的补贴资金追回上交县财政。
承诺人:
村民小组组长:
村党支部书记:
综合服务专干:
综治服务专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