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兴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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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300N/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兴隆府发〔2023〕51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司法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兴隆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隆府发〔2023〕51


各村支两委、镇直各部门

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矫正人员认罪悔罪强化改造,经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 印小飞(政法委员
: 郭应轩教办中心主任

  (派出所所长)

董昌国(兴隆中学校长)

冉江华(社保所所长)

陈寒安(财政所所长)

陈春光(司法所所长)

(卫生院院长)

田芯文(社会矫正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陈春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芯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3316


附件下载:

关于调整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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