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村(社)、各办所:
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桃花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桃花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桃花源街道办事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全力做好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及重点大会、节假日、特殊期间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且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辖区患者肇事肇祸事(案)件的零发生,桃花源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在全年加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治疗和综合管理服务,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眼光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注重在平安建设工作上的重要性,注重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及肇事肇祸的零发生。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工作格局,提升我街道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桃花源街道办事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对点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田伟同志任组长,街道邢化、滕飞、冉险峰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社事办、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办,由杨秀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平安办、派出所:组织协调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办所、村(社区)对治愈出院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派出所、卫生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院:负责协助派出所、平安办、民政办、村(社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随访工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
(五)社保所:负责制定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六)司法所: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法律援助。
(七)财政所:负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乡、镇(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八)村(社区):协助平安办、民政办、派出所对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向平安办、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办事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贫困患者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办所、村(社区)、相关办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随访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街道办事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综合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障碍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中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