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81084/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扶贫、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天馆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2 |
申报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报备材料
申报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报备材料
1.单位出具享受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函及调查报告;
2.符合享受遗属补助的当事人个人申请(签字盖手印);
3.符合享受遗属补助的当事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单位署上复印属实并盖鲜章);
4.如果符合享受遗属补助的当事人超过16岁仍在读书的,需要学校出具在校读书证明;
5.如果是夫妻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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