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828X3/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木叶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4 |
关于印发《木叶乡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叶府发〔2022〕8号
木叶乡人民政府 | ||
关于印发《木叶乡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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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内设各办所(站):
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木叶乡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木叶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木叶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落实动态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印发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渝民发〔2016〕80号)、《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酉阳民政发〔2017〕1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木叶乡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低保动态调整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无变化的家庭续保;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发生变化的进行调增、调减或停发。
二、调整对象
我乡范围内纳入城乡低保救助的家庭(人口)。
三、调整标准
(一)续保标准
家庭有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无变化的家庭(人口)。
(二)调增标准
家庭人员生产生活能力、家庭消费支出发生重大变化,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人口)。
(三)调减标准
因病纳入家庭(人口)人员身体恢复健康,因灾纳入家庭(人口)恢复生产生活,生活状况发生明显好转的家庭(人口)。
(四)停发标准
1.家庭人员中有国家公职或企事业单位人员的;
2.家庭人员中有小车的(农用车、摩托车除外);
3.家庭人员中有经商办企业或有公积金的(如超市、商店等);
4. 家庭人员中有购买商品房、贵重饰品的;
5. 家庭存款10万元以上,家庭人员无特殊情况的(如残疾、重病等);
6.家庭人员中有死亡、外嫁、或户籍不在本乡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调查。2月28日前完成宣传动员、信息核查、大数据比对、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摸底等工作,填写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走访表(见附件)。
(二)资料汇总。3月20日前完成资料汇总,并将拟调增、调减、停发名单报上级审批。
(三)张榜公示。3月31日前将调整情况完成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人员安排
低保动态调整各村由乡驻村工作人员与村组干部一道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包村领导负责审核,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汇总上报审批以及完善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低保动态调整涉及低保家庭(人口)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要从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动态调整精准。
二要认真负责。低保动态调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数多,各工作人员要切实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做到户户到边,包村领导要认真审核,做到应调尽调。
三要按时报送。以村为单位按照计划时限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及时反馈在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
附件: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走访表
附件: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走访表
酉阳县木叶乡 村 | 保障类型:□农村低保 □城市低保 | ||||||||
申请人(户主) | 联系 电话 | 居住地址 | 组 | ||||||
原保障家庭(人口)成员情况 | |||||||||
姓 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残疾等级 | 重病 | 在校学生 | 学龄前儿童 | 70岁以上老人 | 备注 | ||
调查意见 |
□建议按照原救助执行,续保。 □ 建议调整救助人员。 □建议停发低保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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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
木叶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