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两罾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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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431J/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两罾乡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酉阳自治县两罾乡关于印发《2022年度村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及《2022年度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年度村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以考核促进工作,用工作印证考核,营造比、学、赶、超的发展氛围,推动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为金玉内口、石门坎红阳三角塘6行政村。

第三条对各村的考核指标体系如下。

2022两罾乡村级考核指标体系

分类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所

备注


出勤、会风会纪

2

党政办



基层党建

8

党群办


工作

量化

考核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8

乡村振兴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5

社保所


安全生产

5

应急办


农业农村

6

农服中心


民政和社会事务(民政)

4

民政办


民政和社会事务(计生)

4

卫生健康办


规划环保

4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信访稳定

4

平安办


统计、农村经营管理

2

经发办


村级财务管理

2

财政


教育、文化、体育

2

文服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

2

退役军人服务站


执法类

2

综合执法办公室


小  计

60



党委研究考核

年终党委会研究评分

40

党委会


一票

否决

项目

反腐倡廉工作

不设具体分值,遵循有事法则,发生一起,即被一票否决。

纪检


重大安全隐患

乡党委


三个零目标

乡党委


加分

表彰加分

获县级表彰一次加5分,代表乡镇迎接上级检查未反馈问题一次加1分,不设上限。

党政办


扣分

批评性通报扣分

县、通报一次分别扣5分、2分,不设上限。

党政办


第四条考核程序。1.办所对各村实行台账管理,年终根据全年纪实情况打分;2.乡党委召开党委会打分;3.党政办结合加分项和扣分项累计出总分。

第五条考核等次确定。综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0-90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原则上优秀比例为2个,一般为3个,差为1个。  

第六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村,各村须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2.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村两委班子进行口头表扬,号召其他村向其学习,在并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考核结果为差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责令书记(主任)在全乡乡、村干部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对副书记和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3.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共两罾乡委员会、两罾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的为准。

第八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度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振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骨干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村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本土人才,及妇联主席、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村两委其他未任职委员。

第三条  严肃党内生活制度。村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好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固定每月10日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底开展一次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次会议要严格签到,做好记录。

第四条  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级发展规划制定、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集体经济发展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办法筹资投劳解决。各种议事决策会议,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签名。

第五条  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2次谈心谈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与村“两委”成员和其他干部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村“两委”成员之间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

第六条  深化述职评议制度。“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底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作现场述职,其他村干部作书面述职,接受党员群众评议。乡党委派1名班子成员参加并点评,评议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第七条  建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公开制度。每年初召开村“两委”会,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分别明确村“两委”班子和“专职”干部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形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附件1),在村务公开栏里进行公开,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第八条  推行工作安排督导反馈评价制度。每月末召开村“两委”会,听取村“两委”成员本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安排下月重点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乡党委、政府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底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乡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

第九条  规范事务公开制度。党务、村务、财务、服务每月至少公开1次,政策宣传适时更新,公开结果拍照留存,做到公开栏张贴件、存档件、上报备案件一致。

第十条  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建立AB”值班制度,保证每天至少1名村干部值班,负责村便民服务中心清洁卫生和日常事务处理,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接待事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等内容。在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值班安排情况,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值班安排节假日不休,作息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第十一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乡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和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和培训要做好笔记,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必须服从管理。村“两委”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请假;2天及以上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办事,2天以内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3天及以上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包村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规范印章管理。村党组织印章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制,村委会印章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印章原则上存放在村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记录印章使用日期、使用原因、经手人等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  严格工作考核。村干部采取分类、百分制考核,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本土人才由乡党委政府考核;妇联主席、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领导、相关办所负责人会同村两委考核;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除主任外的成员和村两委其他未任职委员由村两委考核。

第一款  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本土人才的考核。考核内容由工作实绩表现(占70%)和民主测评(占30%)两部分组成其中工作实绩表现的由对接办所进行评分(其中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由党委集体评分),民主测评由党群办组织全体党员及过半数的村民代表进行评分

第二款 妇联主席、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领导(占20%)、相关办所负责人(40%)会同村两委”(40%)考核 。

第三款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除主任外的成员和村两委其他未任职委员由村两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各村自行决定,年终将考核结果报乡党委  

第十四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度目标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70-90分的评为称职,得分7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

第一款1.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村,各村须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2.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村专职干部(含本土人才)进行口头表扬,号召其他村干部向其学习,并优先推优; 3.村干部的考核存入个人档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款按照县委办《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每月绩效补贴按年度考核情况在年终一次性计发。考核等次为称职优秀的发放年度绩效补贴的100%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补贴。

  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民主测评中,“两委”班子得分低于60分的,“两委”负责人确定为“不称职”;

2.村干部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个月不参与村“两委”事务的;

3.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不得推荐报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有一次“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不得推荐为下一届“两委”成员候选人。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是村党支部成员的,免去党内职务,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停发工作报酬,及时组织村民代表依法罢免,是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职”干部未落实轮流值班制度,发现不在岗1次扣值班人员1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扣50元。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或和重大活动,无故迟到1次扣20元,无故缺席1次扣50元。2次无故缺席者由乡纪委诫勉谈话,3次及以上无故缺席者由乡党委研究免职、解聘或提请罢免。对安全事故、群访、越访处置不及时者,出现一次村七职干部每人扣绩效100元,并按相关规定问责。

五条  村专职干部(含本土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解聘处理:

1.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2周不参与村两委事务的;

3.未落实轮流值班制度,被县督查累计发现不在岗3次的;

4.无故缺席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或和重大活动超过3次的;

5.不服从乡村两级工作安排的;

6.两面人,特别是在换届、安全事故、群众集访中跑风漏气,煽风点火的;

7.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9.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建议,并报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为不适宜担任的。

六条  解聘程序。专职干部的解聘(含本土人才)可由村两委提出报乡党委研究决定,也可由乡党委直接研究决定。

七条  解聘后的村专职干部不得推荐报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不得推荐为下一届两委成员候选人。是村党支部成员的,免去党内职务,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停发工作报酬,及时组织村民代表依法罢免。

第十  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以及有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形的,视其情况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村干部不得在本村承揽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

十九本办法由中共两罾乡委员会、两罾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的为准。

二十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两罾乡XX202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两罾乡XX202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人

备注

1

1.培养后备干部1名;

2.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

3.……………………。

2022年底

村支部书记(主任)xxx


2

1.………;2.……;3.……

2022年底

副书记

xxx


3

1.………;2.……;3.……

2022年底

副主任xxx


4

1.………;2.……;3.……

2022年底

综合专干xxx


5

1.………;2.……;3.……

2022年底

综合专干xxx


6

1.………;2.……;3.……

2022年底

综治专干xxx


7

1.………;2.……;3.……

2022年底

本土人才xxx


备注:年初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在村务公开栏里进行公开。

两罾乡党政办公室                               2022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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