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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两罾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5 |
两罾乡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通知
一、重要意义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2022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粮食作物
确定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为补贴粮食作物,种植其它粮食作物的种粮面积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粮食作物套之间套种的只算一种粮食作物,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套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以2022年实际种植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五种粮食作物的农作物面积为准,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2022年底以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五、补贴标准
市财政局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根据各乡镇上报粮食播种面积,测算出补贴标准,全县执行统一补贴标准。
六、补贴程序
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确定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工作参照的相关规定执行,村组核实公示申报,乡镇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
两罾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