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严禁偷渡或滞留缅北地区告知书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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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县有极少数人员受不法分子的蛊惑、利诱,以正常出境或偷越国边境等方式前往缅甸北部(下称“缅北地区”)为主的境外非法务工,有的为犯罪窝点人员“吃、住、行、消、乐”提供条件,有的直接沦为诈骗、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人员。

为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劝返我县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公安机关梳理掌握了滞留缅北涉嫌违法犯罪的酉阳籍人员身份信息,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敦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规定,我县将进一步加大酉阳籍人员跨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全力劝返滞留缅北酉阳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立即回国。所有滞留缅北的酉阳籍人员,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或村社干部报备。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自本告知书发布后,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要及时联系规劝其尽快回国,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派出所、村社干部做好劝返入境工作。

二、自首从宽。滞留缅北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时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避免造成对家人的不利影响。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三、拒返冻证。凡滞留缅北的酉阳籍人员,在6月15日前不登记备案,不主动联系户籍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或村社干部的,将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其户口做“下落不明冻结”,冻结户口后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四、惩戒从严。对经规劝,于2021年6月30日前拒不返回人员,将依据其偷渡缅北及涉嫌违法犯罪事实,采取以下“十个坚决”惩戒措施:

(一)坚决强制收缴赃款赃物。对缅北窝点人员涉诈、涉赌、涉毒违法所得所购车辆或所建房屋等资产一律暂扣、查封、拍卖或拆除。违法所得所购买、投资的不动产基金、股票、有价证券等一律冻结。

(二)坚决冻结注销相关账户。对缅北窝点人员,一律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一律暂停手机通讯;一律冻结其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并按规定取消其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包含贷款、购买基金股票等金融行为)资质。

(三)坚决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凡是涉缅北等境外诈骗、赌博、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一律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

(四)坚决断停所有政策补助。对缅北窝点人员,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家属在我县享受的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贴或补助等。

(五)坚决严审子女就学资格。县城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接受户籍不在城区的缅北窝点人员子女入学,其子女只能在户籍地就近学校入学。

(六)坚决从严考录政治审查。对缅北窝点人员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七)坚决全面深挖打击处理。对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重点打击组织者,从严从快“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八)坚决予以曝光公示震慑。在城区广场、乡镇集镇、商场、学校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区域广泛张贴《缅北窝点人员通报》。对仍滞留缅北涉嫌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实行上网追逃,并在所在地村社公告栏张贴追逃信息。

(九)坚决带回原籍现身说法。对偷越国(边)境、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坚决带回原籍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必要时,在所在村社开设流动法庭进行宣判。

(十)坚决从严从重问责追责。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子女、配偶参与偷越国(边)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坚决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对辖区内缅北窝点人员总量居高不下、不减反增、迟迟打不开局面的,坚决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辖区内发生偷越国(边)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造成全国性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凡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措施、审核义务未履行到位,导致银行卡、手机卡等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的,坚决通告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业主体责任,限制其在本县域内业务拓展,涉及犯罪的行业从业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告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滞留缅北窝点

                                涉诈人员专项治理工作指挥部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代章)

         202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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