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8327E/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李溪府发﹝2021﹞150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部门规章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李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2 |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镇级各部门:
根据县上组织召开的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肇事肇祸精神患者管控长效机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决定成立李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胜 镇长
副组长:陈剑锋 副镇长
刘远波 政法委员
成 员:范 祥 派出所所长
文 川 司法所所长
杨 力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贺 涵 平安办主任
樊建民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由贺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服务小组,组长由各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综治专干、综合专干、村卫生室医生、相关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派出所包片民警为成员。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控工作,按管理类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随访探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酉阳县李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