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8255M/2021-00009 | [ 发文字号 ] | 花田府发〔2020〕6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花田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4 |
关于印发花田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 通知
关于印发花田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
通知
各村支两委,乡属各部门: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卸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冉廷彪
副组长:彭武进、张林
组 员: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陆东
成员:党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协调工作,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迅速集结到事故发生地点,调集应急救援队员到事故发生地点参与应急救援。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孙习江
成员:卫生院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医疗救护人员,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及转移后送。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后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2、立即抢救病人
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如实反映情况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 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昀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6、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定要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总结教训
总结分析造成此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严格检查,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花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花田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