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7339625651/2021-00019 | [ 发文字号 ] | 黑水府发[2021]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黑水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黑水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黑水府发〔2021〕2号
黑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水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镇属各部门,内设各办所(站):
《黑水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黑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黑水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镇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黑水镇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祝建军 镇长
副组长:肖 军 党委副书记
刘仁高 纪委书记
冉俊波 副镇长
李 晗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田 华 副镇长
陈烈阳 副镇长、武装部长
李小会 组织委员
舒 达 政法书记
冉启璋 副镇长
郑浩宇 副镇长
成 员:杨洪超 党政办主任
洪 迪 派出所所长
陈向阳 教管中心主任
杨 益 黑水中学校长
姚永辉 卫生院院长
龙 丽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丁银秀 黑水村支部书记
胡青松 平地坝村支部书记
胡昌琴 宝剑村支部书记
冉启国 马鹿村支部书记
石 磊 大涵村村委主任
杨秀刚 旧堰村支部书记
吴志高 苏家村支部书记
邢卫东 大泉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余娜娜同志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24小时在岗值班、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5671007、75671490。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黑水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舒达任组长,杨波为副组长,应急办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卫生监督组:由李晗任组长,黄国昌副组长,应急办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院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4、综合信息组:由舒达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郑浩宇任组长,何南谱、张猛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1.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村委会要立即上报黑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黑水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黑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要立即组织市级专家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2.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黑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县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 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部门、村委会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3.快速流调。快速组建区县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黑水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流调分析与临床诊治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4.扩大检测。黑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按照各地制定的大规模采样检测作战图的安排,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5.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可以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黑水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农村地区的闲置房等资源设置村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6.集中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片区集中收治医院医院隔离、治疗。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7.环境消杀。黑水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7567100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党政办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委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委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财政所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黑水镇人民政府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黑水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75671007
黑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印发
附件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姚永辉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吴 斌 卫生院支部书记、副院长
成 员:龙 腾 卫生院医务科科长兼外科、妇产科主任
冉绍伟 卫生院公共卫生兼妇幼计生科科长
石胜贵 卫生院内科、儿科主任
石祝英 卫生院康复理疗科主任
陈 慷 卫生院药剂科科长兼老街分部组长
石红英 卫生院护理部主任兼康复理疗科护士长
冉丽娟 卫生院内科、儿科护士长
简秀琼 卫生院外科、妇产科护理组长
朱茂生 卫生院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许 艳 卫生院后勤设备科科长兼办公室干事
冉鹏飞 卫生院财务科科长
陶 霞 卫生院功能科科长
吴大海 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负责传染病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洪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同时,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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