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7339625651/2021-00018 | [ 发文字号 ] | 黑水府发〔20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黑水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黑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水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水府发〔2021〕4号
黑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水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内设各办所(站):
《黑水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黑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黑水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严守限放规定,维护乡镇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与防疫工作相结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有力推动落实禁限放等工作措施,努力促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全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造成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镇党政办牵头,镇应急办、黑水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社保所、镇专职消防队、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始终坚持“条块结合、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管理工作。
三、禁燃区域
(一)黑水镇农贸市场及车站区域,黑水镇高速公路周边30米内;
(二)黑水镇富发加油站及周边200米内,黑水镇顺心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站及周边200米内,黑水镇烟花爆竹经营店及周边50米内;
(三)黑水镇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黑水镇卫生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黑水镇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酉阳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任务分工
镇党政办:制定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作宣传横幅,协调短信、微信、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镇应急办、黑水派出所:对辖区内12家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宣传禁限放规定,督促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向餐饮服务行业和婚庆行业经营者宣传禁炮规定,约束各类餐饮预定者遵守禁限放规定;向新办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工商户宣传禁限放规定,告知新开业企业、商户开业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镇教管中心:要部署全镇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向辖区各建筑项目负责人、宣传禁限放规定,做好禁限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镇社保所:引导婚丧嫁娶活动严守禁限放规定。
镇专职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广播向村民宣传宣传我镇禁燃区域、限放时间和区域、限燃品种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镇应急办、黑水派出所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网点的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销售非法、伪劣、超标产品及我市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
(二)组织排查,消除隐患。2021年春节前,全镇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本地区的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城市地下管线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居民楼化粪池。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在2021年2月6日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成员单位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禁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
黑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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