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771752083F/2022-00039 | [ 发文字号 ] | 大溪府发〔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大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2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2: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积分制参考指标
附件3: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办法
附件4: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村民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5: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认定公示表
附件6: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物品兑换公示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
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酉委农组办﹝2021﹞4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治理工作,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工作目标
为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邻里关系融洽、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持续形成文明、诚信、孝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工作体系
各村按照因地制宜、面积适宜、便于管理的原则,主要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空余用房,建立积分超市用于积分物品兑换。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实现更富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镇层面。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按照全县统一规划部署,负责指导村组参照深化推广运用积分制参考指标(详见附件),根据各村村规民约、实际情况、工作需要等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制定可量化细化的分值权重、评价标准、奖惩措施,形成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评价细则,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有机统一。
(二)村层面。各村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负责采集群众需求信息,发动本土人才参与志愿服务,制订和完善积分实施方案、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四、积分对象
全镇行政村常住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居民,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无参与能力的由村文明实践站确定并公示。
五、积分程序
(一)登记:农户户主或委托其他家庭成员到本村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二)发册:对参与文明实践积分的户,做好基本信息管理,发放大溪镇XX村XX户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册,积分册内容包括积分村民、积分项目、获得积分、扣分事项和村实践站审核等,积分册仅限本户使用,不得转借、挪用。
(三)积分:
1.基础积分。对每个首次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农户给予100分的基础积分,1积分等值1元人民币。按照“正向加分、负向扣分、上不封顶、下有底线”和“不做不计分、做了就计分、多做多计分、做错扣积分”原则进行积分,发挥“正向激励、负向约束”功能,家庭积分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排名,物质奖励积分兑换后按兑换额度扣减、清零。家庭累计积分低于70分的,可与村级各项群众福利、村集体经济分红等挂钩约束,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积分采集。
①个人申报积分。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道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其他等九项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村民可凭借相关依据自行申报。
②村级评议积分各村成立评议小组,成员5-13名(由各村自行确定)。积分评议小组逐户开展检查评比,统一进行积分,村级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采集记录。采集一要详细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和相关证据,二要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
(四)兑换:参与积分的农户达到100分及以上,其超出部分的积分可持积分册到指定兑换点参与物品兑换,并优先参评各类先进典型和参加重大主题活动,兑换后扣减相应积分。
(五)监督:各村成立积分监督小组,成员3-5名(由各村自行确定),村积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积分认定、物品兑换全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对村民积分及物品兑换情况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积分管理
(一)规范建设
1.站点设置。各村要设立专门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可结合本村内具有一定规模性的超市进行积分兑换,同时要规范标识标牌,建立完善台账。
2.统一名称。规范设置积分兑换点标牌,村定为:酉阳自治县大溪**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银行,镇政府统一制作。
3.强化管理。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物品日常管理,保障物品质量安全。做好兑换记录,确保账目清楚。
(二)激励机制
为充分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达到活动激励效果,村“两委”每年开展一次评定会,根据各户累计的文明积分总数开展评定,积分较高的村民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先进典型。积分在全村前十户进行村级年度表扬,超500分以上(含)的全村前五户推荐上报镇政府年度评选。
凡累积文明积分达到1000分(含)以上认定为一星级文明实践家庭,2000分(含)以上认定为二星级文明实践家庭,3000分(含)以上认定为三星级文明实践家庭。该累积积分兑换物品后不扣除总积分。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闭门造车,杜绝普惠制,防止过程及结果严重偏离事实;用以兑换的物资,确保来源渠道正规,物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物品种类符合村民所需;同时,积分的评定及结果应用要及时公布,及时兑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积分评定、记录、兑现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宣传。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对积极参与、全年积分较高的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正面引导,同时对参与度不高、积分靠后的进行反面曝光,倡导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文明实践积分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2
大溪镇深化推广运用积分制参考指标
(各村结合实际出台积分制)
项目 | 序号 | 正向激励 | 负面惩罚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内容 | 扣分 | ||
一、爱党爱国 | 1 | 参加爱党爱国宣传教育活动,每人次积2分 | 2 | 无故不参与扣2分 | -2 |
2 | 思想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3 | 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4 | 批准为中共党员的,每人次积5分 | 5 | |||
5 | 积极应征入伍的,每人次积5分 | 5 | 拒绝服兵役(每人次)扣5分 | -5 | |
二、遵纪守法 | 6 | 配合司法、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每件积10分 | 10 | 拒不配合扣10分 | -10 |
7 | 发现邪教活动线索主动报告积5分 | 5 | 参与门徒会 、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抠10分 | -10 | |
8 | 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每件积10分 | 10 | |||
9 | 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的,每人次扣20分 | -20 | |||
10 | 存在非正常信访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 | -5 | |||
11 |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人次每月扣10分 | -10 | |||
12 | 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每人次积2分 | 2 | 无故不参与扣2分 | -2 | |
13 | 在调委会矛盾纠纷摸排过程中如实提供矛盾纠纷隐患线索,每提供一条积2分 | 2 | |||
14 |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一方延期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扣3分 | -3 | |||
15 |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扣8分 | -8 | |||
16 | 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帮扶管教扣3分 | -3 | |||
17 | 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服从管教没有重新犯罪的积5分 | 5 | |||
18 | 积极参加村“两委”组织召开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会议积2分;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积3分 | 2/3 | |||
19 | 通过合法合理合规途径正确维权,没有采取医闹、缠访、越访、遗弃老人小孩、报复社会等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秩序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积5分 | 5 | |||
三、乡村建设 | 20 | 积极参加镇村各种议事会议、演出、文体、宣讲、培训等各种活动的,每人次积2分 | 2 | 无故不参与每人次扣2分 | -2 |
21 |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等志愿者服务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22 | 为乡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每采纳1条积2分 | 2 | |||
23 | 为村发展捐款捐物,每次积5分,积极配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占地、拆迁的,每次积20分 | 5/20 | |||
四、人居环境 | 24 | 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乱放,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的,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 | 2 | 家庭环境差,每检查评比1次家庭积分扣5分 | -5 |
25 | 垃圾按规定处理,不乱扔乱倒,每月家庭积分积2分 | 2 | 不按要求处置垃圾,每发现1次扣2分 | -2 | |
26 | 废水不乱泼乱倒,每月家庭积分积2分 | 2 | 每发现1次扣2分 | -2 | |
27 | 无私搭乱建,每月家庭积分积2分 | 2 | 每违反1次扣5分 | -5 | |
28 | 落实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每月家庭积分积2分 | 2 | 每查处1次扣5分 | -5 | |
29 | 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环境的,每季度家庭积分积2分 | 2 | |||
30 | 车辆停放有序,每月积分2分 | 2 | 车辆乱停堵塞交通造成影响的,每1次扣5分 | -5 | |
31 | 饲养牲畜不加强管理,造成危害每次扣5分 | -5 | |||
32 | 违规焚烧秸秆等行为,每违反1次2分 | -2 | |||
五、家庭美德 | 33 | 尊老爱幼,孝敬老人,每月家庭积分积2分 | 2 | 发生负面事件的,每违反1次扣5分 | -5 |
34 | 参加赌博活动,每查处1次,扣5分 | -5 | |||
35 | 为赌博提供场所,每查处1次,扣10分 | -10 | |||
36 | 参加传销活动。家庭成员每人次扣5分 | -5 | |||
37 | 家庭成员升大学的,每人次积5分 | 5 | |||
38 | 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每掌握1项技能积5分 | 5 | |||
39 | 团结邻里,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互助互爱,每月积2分 | 2 | 邻里发生纠纷,涉及村干部调解的,家庭积分扣5分;出警的,家庭积分扣10分 | -5/-10 | |
40 | 讲诚信,能够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每年度积5分 | 5 | |||
六、公益美德 | 41 | 拾金不昧的,每发生1次积5分 | 5 | ||
42 | 参与无偿献血等活动的,每发生1次积5分 | 5 | |||
43 | 言行举止文明,不污言秽语,家庭每月积5分 | 5 | 因举止、言语不端,产生纠纷或负面影响的,每人次扣5分 | -5 | |
44 | 无故辱骂、诽谤他人的,每人次扣5分;影响恶劣的,扣10分 | -5/-10 | |||
45 | 不遵守公共场所禁止规定,每发生1次扣2分 | -2 | |||
七、移风易俗 | 46 | 遵守村规民约,婚丧嫁娶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每次积5分 | 5 | 违反的扣10分 | -10 |
47 | 不占用耕地建造坟茔,不建活人墓的积分10分 | 5 | 发生一起扣10分 | -10 | |
八、兴业致富 | 48 | 耕地不撂荒,坑塘不废弃,积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每年家庭积分积10分 | 10 | 家庭承包地不经营、不流转出现撂荒,每年家庭积分扣10分 | 10 |
49 | 农民工、转业军人、退休人员、大学毕业生回村创业的,每人次积20分;有带动村民就业的,再积20分 | 20/20 | |||
50 | 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每培育1项新产业积10分 | 10 | |||
51 | 壮大原产业,规模扩大到原来的2倍,每实现1次积10分 | 10 | |||
52 | 为本村招商引资的,每个项目(产业)积20分 | 20 | 破坏影响本村招商营销、生产环境的扣10分 | -10 | |
53 | 通过直播带货等各种渠道,帮助村民、村集体销售农产品的,开展帮助的时间段,每月积10分 | 10 | |||
九、其它 | 54 | 被镇、县、市、国家评为各类荣誉称号的,每个荣誉积5、10、20、40分 | 5/10/20/40 | ||
55 | 进入乡村“红榜”表扬的,每次积5分 | 5 | 进入黑榜的每次扣10分 | -10 | |
56 | 获得媒体正面报道的,每项积5分 | 5 | |||
57 | 其他善举行为或正面先进事迹的,视具体情况积10分 | 10 | |||
58 | 有其他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的视情况扣10分 | 10 |
说明:1.村民持积分册到指定地点兑换物品,兑换点须详细做好兑换记录。
2.文明实践积分1分折合人民币1元。
附件3
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可现场兑换,可累计兑换。
二、积分可兑换物品
大米、食用油、肥皂、洗发水、碗筷等生活必需物品(可由村民需求确定)。
三、积分兑换
村民存入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的积分,兑换商品的汇兑比例为1分=1元人民币 ,基础分100分以上部分积分方可进行兑换,一年之内总积分超过120分,积分进行兑换。
四、积分使用
兑换物品,村民可以用积分按照相应汇兑比例到兑换点兑换成生活日用品或农资,兑换物品后扣减相应积分,只限本户人口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兑换”服务后扣减相应的积分。
五、积分有效期
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积分自产生当天起,一年之内自动清零。村民将积分进行兑换并消费以后,扣除相应积分,但消费的积分仍可作为本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附件4
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村民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说明:此表由各积分认定机构负责填写,并且进行备案。
附件5
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认定公示表
( 年 月 )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基本项目 | 总积分 | 总 排 名 | 备注 | ||||||||
爱党爱国 | 遵纪守法 | 乡村建设 | 人居环境 | 家庭美德 | 公益美德 | 移风易俗 | 兴业致富 | 其他 | ||||||
说明:此表由各积分认定机构负责填写,根据个人意愿公示,并且进行备案。
附件6
大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物品兑换公示表
( 年 月 )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活动 类型 | 文明 积分 | 兑换积分 | 已兑换积分 | 剩余 兑换积分 | 备注 |
说明:1.此表由各积分认定机构负责填写,根据个人意愿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活动类型选填(可多选):1.爱党爱国;2.遵纪守法;3.乡村建设;4.人居环境;5.家庭美德;6.公益道德;7.移风易俗;8.兴业致富;9.其他。
3.文明积分逐年累积,不参与物品兑换,作为星级评定依据;兑换积分参与物品兑换后按规定扣减,兑换积分=已兑换积分+剩余兑换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