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771752083F/2022-00020 | [ 发文字号 ] | 大溪委发〔2022〕45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大溪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0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大溪委发〔2022〕45号
2021年,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增添亮丽风采。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各党支部民主评议、镇党委综合研究,决定授予以下29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石 婷 、田华丽 、李 想、 骆旭东、 许蒋文、谢顺文 、彭志香 、王 德 龚宗福 、吴学汉、王维宾、 李诗奉、 张碧财 、黄 超 、苑 飞、黄诗发 王学成 、唐中华、 冉燕飞、 杨金典、李银花 、白绪风 、彭达超、 杨再云 田淑燕 、李德国 、雷诗友 、雷仕友、宋少芳
授予以下2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田可凡、 王建华
授予以下2个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杉岭村党总支部 、茶店村党总支部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和支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以奋斗的姿态为党旗增辉,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全镇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创新,克难攻坚,冲锋在前,忠诚担当,时时处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大溪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溪镇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