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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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传波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本地医药批发企业发展的建议》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医药产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是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在惠民生、稳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医药产业,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但仍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

您提出的“县内药品配送企业占比少、配送额度小,同时又承担县内疫情药物配送”方面问题,还需政府各级各部门与你们企业一道携手共同努力化解。一是从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入手,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可考虑推动本地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创建一批管理规范、特色突出、产业关联度高的产业集聚区,提高本地医药公司的竞争力。二是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构建医药诚信体系。充分利用当地企业的地理优势,推动本地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乡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本地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便于提高本地药品批发企业在本地的占有率。三是积极对接上级政策,针对本地企业发展不断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及代量药品采购、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业协同监管力度,努力构建本地医药批发企业发展合力,助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石晓丹  联系电话:18996979536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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