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1-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9-24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酉阳自治县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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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订和提出有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或建议。  

二是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基层卫生计生和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三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是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五是负责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六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机构和服务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加强落实卫生和计生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规范及其标准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是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八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县补充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  

九是组织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是负责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是负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是负责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是负责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是负责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代表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及考核。  

十五是负责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是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或实施有关的国际援助项目。  

十七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奖惩、任免所属机构党政领导干部。  

十八是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承担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九是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联系和指导卫生计生社会团体工作。  

二十一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县计生协会挂靠我委。内设10个科室,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6(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县卫生进修学校、药事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会计中心、流动人口管理站),委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参公)单位7个(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疾控中心、结防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乡镇卫生院3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卫生计生系统编制人数18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2人,事业编制人数1750人,参公编制人数30人。2018年在岗在编职工1509人、离退休人员661人、享受遗嘱人员生活费补助68人、临时人员71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0963.15万元,支出总计78572.6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188.73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11.10万元,年中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636.2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5000万元,用于卫生计生单位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二是事业收入增加4664.71万元。支出增加15506.86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基建项目和设备购置支出增加13071.1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096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04.92万元,占35.70%;事业收入51725.77万元,占63.89%;其他收入332.46万元,占0.41%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85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94.16万元,占78.77%;项目支出16678.50万元,占21.2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7.51万元,较上年减少18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90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1.10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97.37万元,增长56.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636.2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5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80.25万元,增长76.4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8.52万元,增长65.6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53.18万元,占6.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增加了养老金及年金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895.55万元,占9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11.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农林水支出141.97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资金;住房保障支出565.37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5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27.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4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职工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0.75万元,较上年减少2644.2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退休金20173月由社保局发放,退休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用途主要包括退休费(20171-2月)、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等。公用经费3617.78万元,较上年增加670.5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1.42万元,较上年增加38.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修建卫生计生单位增加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用途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等。  酉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7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检查、精准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9.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608批次,4353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1.84元,车均维护费3.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9.16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培训会议,培训费、差旅费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其他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卫生计生专用材料、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预算2525.96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7个,涉及支出2616.12万元。  

本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从评价情况来看,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较高,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健康管理,满意度较低的项目是孕产妇健康管理。测评结果表明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赞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5551605  电子邮箱7457629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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