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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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市、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拟订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协助做好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文化旅游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财务科、规划发展科、产业发展科(招商引资办公室)、公共文化和体育科、文化遗产保护科、市场拓展管理科、广电数据科、安全应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58.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据是文化委和旅游局两个单位的预算数据之和,21年预算数据是合并后的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数据,故数据无可比性。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6.7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31万元,农林水支出4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26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58.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61.0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97.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6.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6.31万元,比2020年增加2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82万元,比2020年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0.48万元,比2020年增加59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经费、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建设经费、非遗保护等经费。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设施设备维护、广电监测维护管理、非遗、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万元,比2020年减少10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旅游局包含政府性基金105.91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旅游开发补助旅游厕所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1.5万元,比2020年增加1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 16.5万元,比2020年增加6.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龚滩古镇节庆民俗大型表演活动,故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文物、非遗保护项目及龚滩古镇民俗大型表演活动等项目,相应的公务用车增加,故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6.48万元,比上年增加5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桃花源景区管委会分流14名职工入我委,增加了我委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7.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7.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64.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冉娟芳电话:023-75585336)


附件:

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tar.gz

P0202104094418167703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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