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9-18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酉阳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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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目标、规划、措施。
  2.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物事业及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的对外交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全县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和资金管理等职责。
  4.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演出、文物、美术品、图书、音像市场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县信息网络总体规划。
  6.根据法规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有关行政许可;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站(网络站)的审查、报批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
  7.监督管理全县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归口管理全县印刷行业;负责全县公开发行报刊审核并向市新闻出版局转报;组织、指导本县重要文献、教科书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新闻出版科、计财科、公共文化科、广电科、体育科6个职能科室,下辖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川剧团、展览管理中心、文化执法大队、体育发展中心、广播电视台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718.94万元,支出总计5,718.9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39.51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较2016年度增多。如新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927.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8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3.0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2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20万元,占57.55%;项目支出1,579.10万元,占42.4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8.64万元,较上年增加9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较2016年度增加,且结转下年使用。如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结转下年65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8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66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较2016年度增加。其中新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927.2万元。2017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2.25万元,增长41.4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较2016年度增加。其中年中追加安排新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927.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00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结转下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5.43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0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8.07万元,占7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新增项目;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5.28万元,占1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7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收入从而增加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9.13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收入从而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4.15万元,较上年增加20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收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7.05万元,较上年增加141.6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25.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42批次,2,7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1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制播设备、文化设施设备(如钢琴、图书)、办公设备(如空调)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委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4万元。对1个项目(贫困地区送戏下乡)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贫困地区送戏下乡,全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唤起了更多的人热爱传统文化,县城乃至乡下,各种传统乐器培训机构应运而生,演出团队空前增多,带动了当地乐器购销,音乐培训等行业的发展。项目实施以来,传统文化氛围浓厚,戏曲品种繁多,原来已经濒临消失的《面具阳戏》、《包谷灯戏》、《龙潭汉戏》,又开始呈现在我们的院坝角落,红白喜事不但有了现代气息也有传统的味道。演出团队所到之处,热闹非凡,人们茶余饭后,讨论更多的是文化与生活,更加注重和谐与安定,极大的改进了人居生态环境,人们从过去注重物质文化向精神文化转换。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增进百姓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对恢复、传承非物质文化起到很大效果,也进一步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发展,促进早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伟大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无)。
  无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制定“送戏下乡”演出计划,在全县38个乡镇(街道)全年共计划演出228场次;二是根据群众文化需要,把贴近人民群众生活,满足农村广大群众文化需求的原创剧目和好看的文艺节目分季节、分批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送到各个乡镇(街道);三是根据全县实际情况,确定演出剧目,演出团队,演出时间,节目内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剧目进行演出,为塑造新农村新风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起到宣传作用。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度,酉阳县文化馆共完成送戏下乡演出228场次,覆盖全县38个乡镇(街道)。坚持一乡镇一场次的轮回演出,演出时间为下午6到7点,为人群集中休息时间;为确保节目演出的质量水平,各乡具体演出时间需根据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在重庆群众文化云平台预约申请并确认。县文化馆根据预约申请决定演出时间、演出团队、节目内容。演出按月推进,确保月月有戏进村,保障每月演出场次不低于30场。演出费用在酉阳县人民政府多方位评审后确定3,000.00元/场,根据演出地点的远近交叉搭配,确保演出正常开展,演出费用不超预算。
   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送戏下乡,全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唤起了更多的人热爱传统文化,县城乃至乡下,各种传统乐器培训机构应运而生,演出团队空前增多,带动了当地乐器购销,音乐培训等行业的发展。项目实施以来,传统文化氛围浓厚,戏曲品种繁多,原来已经濒临消失的《面具阳戏》、《包谷灯戏》、《龙潭汉戏》,又开始呈现在我们的院坝角落,红白喜事不但有了现代气息也有传统的味道。演出团队所到之处,热闹非凡,人们茶余饭后,讨论更多的是文化与生活,更加注重和谐与安定,极大的改进了人居生态环境,人们从过去注重物质文化向精神文化转换。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增进百姓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对恢复、传承非物质文化起到很大效果,也进一步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发展,促进早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伟大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虽然“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由于酉阳县人口多、地域广、乡镇村(组)设置分散,全县228场的演出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建议加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送戏下乡)专项资金数额,增加演出场次,对县辖行政村实行全覆盖演出,进一步促推酉阳县群众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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