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452999927F/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4 |
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我县顺利建成“无废城市”,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由我局委托技术服务单位,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结了城乡发展与“无废城市”建设基础现状,梳理了我县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县“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机遇与挑战进行研判,并提出了建设目标、指标和建设任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92047826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酉阳县钟南大道县生态环境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