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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开展大中型灌区无证取水审计问题整改视频调度

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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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大中型续建配套相关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部署会会议精神,518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以视频方式对全国大中型灌区无证取水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通报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集中排查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大中型灌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主阵地,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推进大中型灌区审计问题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推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是国之大者。水利部对审计问题整改高度重视,李国英部长专门作出批示,魏山忠副部长专题研究部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得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问题纳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整改。一是尽快完成核查。对于灌区确因水源缺失或水源不足的,需退出名录的要尽快依程序退出。对于已纳入整改台账的,要核查问题认定是否准确,整改主体和整改时限要敲定认准。对于存在取水漏登、登记信息不准确的,应补充开展核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信息准确。二是建立整改台账。要依据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将排查认定的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问题,纳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系统大中型灌区审计整改问题台账,明确问题类型、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于525日前完成排查和台账建立工作。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对于无证取水的大中型灌区,主管部门应依法向灌区管理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逾期未补办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应责令按照国家标准限期安装;计量设施安装不合规或运行不正常的,应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未按规定整改的要予以行政处罚。全面加强灌区取用水监管,杜绝整改问题不到位,防止整改项目出现问题反弹。

会议指出,各地在抓好大中型灌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的漏洞和监管的弱项。要将大中型灌区无证取水问题作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水资源司将继续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的统筹指导和动态跟踪,利用水资源监管月报,逐月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于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或约谈。水利部将把整改工作纳入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内容,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以“一省一单”形式反馈省级人民政府。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参会。山东、云南、福建、贵州4省水利厅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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