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6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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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12.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督查、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化、信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和相关统计等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2.养老和工伤保险科。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养老保险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负责本级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3.政策法规科(信访科)。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改革推进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修志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失工作能力等级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处理措施。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处置涉及领域的突发事件。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承担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科。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流动、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调研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三支一扶”“特岗”等服务项目招录工作。负责指导本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5.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就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6.工资福利管理科。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承办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国家级、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9.财务基金监督科。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援助项目等工作。承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的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监督基金的投资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10.劳动关系和监察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管理和统筹实施劳务派遣许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及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技术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相比2019年,新增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本级决算核算范围,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整体划转成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未独立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633.84万元,支出总计5,633.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8.70万元、增长773.3%,主要原因是将就业补助资金由县就业局划转给了机关进行强化监管,新增收支4713.33万元,另外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整体划转成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增加了机关收支198万元,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用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着力化解就业压力。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59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6.10万元,增长848.6%,主要原因是将就业补助资金由县就业局划转给了机关进行强化监管,新增收入4713.33万元;另外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整体划转成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增加了机关收支198万元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用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着力化解就业压力。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6.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7.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7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11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市级支出1051.74万元,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机构运转支出198万元,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支出82万元,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61万元,占35.4%;项目支出1,273.64万元,占6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6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3.77万元,增长9581.62%,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由原来平均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了4713.33万元,导致本年结转结余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33.8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88.70万 元,增长773.3%。主要原因是将就业补助资金由县就业局划转给了机关进行强化监管,新增收支4713.33万元,另外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整体划转成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增加了机关收支198万元,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用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着力化解就业压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6.10万元,增长848.6%。主要原因是将就业补助资金由县就业局划转给了机关进行强化监管,新增收入4713.33万元;另外原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整体划转成了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增加了机关收支198万元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用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着力化解就业压力。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0.08万元,增长440.2%。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新增预算调整数4513.33万元;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新增预算调整数25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新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市级补助资金1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8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7.11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市级支出1051.74万元,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机构运转支出198万元,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支出82万元,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31万元,增长90.4%。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市级支出1051.74万元,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新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市级补助资金11.7万元,新增特色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24.65万元用于加强贫困人员培训;因县级财力紧张,我单位的事业人员招录考试考务费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系统维护费10万元、事业工勤人员培训费15万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费20万元、劳动监察执法经费5万元未实现支出,另外在职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70万元未兑现给职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6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3.77万元,增长9581.62%,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由原来平均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了4713.33万元,导致本年结转结余较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市级补助资金11.7万元,2019年三支一扶招录39人,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3.86万元,占8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7.73万 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新增就业补助市级支出1051.74万元,新增疫情防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因县级财力紧张,我单位的事业人员招录考试考务费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系统维护费10万元、事业工勤人员培训费15万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费20万元、劳动监察执法经费5万元未实现支出,另外在职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70万元未兑现给职工。

(3)卫生健康支出52.00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4)农林水支出115.93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4万元,增长806.4%,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新冠疫情对就业的影响,新增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82万元用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着力化解就业压力,新增特色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24.65万元用于加强贫困人员培训,提升实操技能。

(5)住房保障支出48.76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 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本年11月新增7个在职职工,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90万 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新增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本级决算核算范围,新增11名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11月新增7名在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新增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本级决算核算范围,新增11名职工的共同经费运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6万 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伤认定检查、劳动检查执法、劳动处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8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3.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6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6.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新增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本级决算核算范围,新增11名职工的共同经费运转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增加就业创业力度,减轻就业压力,新增会务支出3.34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3万元,增长5711.8%,主要原因是新增特色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资金24.65万元用于加强贫困人员培训,提升实操技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用于采购8个乡镇社保卡制卡机,使社保卡制卡服务窗口服务向乡镇延伸,进一步完善社保服务体系。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273.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层面基本完成了全年目标,项目上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滞后,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社保卡应用率较低,电子社保卡推进工作滞后,需要拓展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全面实现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酉阳县人社局2020年决算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所有项目均通过自评,无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经县财政作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5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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